1 ? 農業貸款利率
農業專項貸款是指有專項資金來源,實行專項管理,并專門用于某項特定事業的貸款。在一般情況下,它屬于基本建設投資性質的中長期貸款。國家為了支持農村集體經濟進行生產建設,購買機械設備,改變生產條件,曾多次舉辦過專項貸款。如50年代銀行發放過貧農合作基金專項貸款;70年代末舉辦過農機無息專項貸款,貸款期限最長可達15年。個別地方還舉辦過商品糧基地專項貸款。當前農業貸款主要有開發性貸款,扶持貧困地區專項貼息貸款等。這類貸款,由于政策性強,在借款條件、審批程序等方面,國家規定了專門的信貸管理制度,并由農業發展銀行專職辦理。
農業經濟活動中,貸款者向借款者供應貨幣(或商品),后者定期歸還并支付利息的行為。資本主義的農業信貸是借貸資本在農業中進行投資的一種形式。但由于農業生產的風險大,貸款利率和抵押條件的要求高,一般大農場較易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小農主多靠合作信貸取得資金來源。在社會主義條件下,農業信貸是金融組織在農村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信用活動的總稱,是動員和分配農村中暫時閑置的貨幣資金,以供應農業再生產過程中資金周轉需要的一種形式。?
2 ? 農業貸款政策
農業貸款對象雖然具有范圍廣和對象眾多的特點,但并不是漫無邊際的。只有具備下列條件的才能向銀行和信用社申請貸款。
1、借款單位應是經濟實體,具有法人資格。借款個人應具有合法身份的證明文件。
2、借款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項目,要符合國家的法令、政策及農業區域歸劃;物資、能源、交通等條件落實,具有相應的管理水平;產品符合社會需要,預測經濟效益好,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3、借款單位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合理的收益分配辦法,能獨立自主承擔對外債權債務關系。
4、借款單位和個人應有符合規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大額貸款還要有相應的經濟實體擔保,或有足夠清償貸款的財產作抵押。
5、借款單位要在農業銀行和信用社開立帳戶,恪守信用,接受銀行和信用社的監督和檢查,并按規定向銀行和信用社提交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它經濟資料。
2.1 ? 農業貸款的基本程序
1、受理借款申請。借款人按照貸款規定的要求,向所在地開戶銀行提出書面借款申請,并附有關資料。如有擔保人的,包括擔保人的有關資料。
2、貸款審查。開戶銀行受理貸款申請后,對借款進行可行性全面審查,包括填列借款戶基本情況登記簿,或個人貸款基本情況登記簿和借款戶財務統計分析表等所列項目。
3、貸款審批。對經過審查評估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按照貸款審批權限規定進行貸款決策,并辦理貸款審批手續。
4、簽訂借款合同。對經審查批準的貸款,借款雙方按照《借款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簽訂書面借款合同。
3 ? 農業貸款怎么貸
農業貸款對象雖然具有范圍廣和對象眾多的特點,但并不是漫無邊際的。只有具備下列條件的才能向銀行和信用社申請貸款。
1、借款單位應是經濟實體,具有法人資格。借款個人應具有合法身份的證明文件。
2、借款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項目,要符合國家的法令、政策及農業區域歸劃;物資、能源、交通等條件落實,具有相應的管理水平;產品符合社會需要,預測經濟效益好,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3、借款單位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合理的收益分配辦法,能獨立自主承擔對外債權債務關系。
4、借款單位和個人應有符合規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大額貸款還要有相應的經濟實體擔保,或有足夠清償貸款的財產作抵押。
5、借款單位要在農業銀行(3.94,-0.01,-0.25%)和信用社開立帳戶,恪守信用,接受銀行和信用社的監督和檢查,并按規定向銀行和信用社提交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它經濟資料。
4 ? 農業貸款條件
1、受理借款申請。借款人按照貸款規定的要求,向所在地開戶銀行提出書面借款申請,并附有關資料。如有擔保人的,包括擔保人的有關資料。
2、貸款審查。開戶銀行受理貸款申請后,對借款進行可行性全面審查,包括填列借款戶基本情況登記簿,或個人貸款基本情況登記簿和借款戶財務統計分析表等所列項目。
3、貸款審批。對經過審查評估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按照貸款審批權限規定進行貸款決策,并辦理貸款審批手續。
4、簽訂借款合同。對經審查批準的貸款,借款雙方按照《借款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簽訂書面借款合同。
5、貸款發放。根據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和生產經營、建設的合理資金需要,辦理借貸手續。
6、建立貸款登記簿。
7、建立貸款檔案。按借款人分別設立,檔案上要記載借款人的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貸款發放、信用制裁、貸款檢查及經濟活動分析等情況。
8、貸款監督檢查。貸款放出后,對借款人在貸款政策和借款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政策和違約行為要及時糾正處理。
9、按期收回貸款。要堅持按照借款雙方商定的貸款期限收回貸款。貸款到期前,書面通知借款人準備歸還借款本息的資金。借款人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償還的貸款,可以在到期前申請延期歸還,經銀行審查同意后,按約定的期限收回。
10、非正常占用貸款的處理。既要進行監測考核,又要采取相應有效措施,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11、貸款發放。根據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和生產經營、建設的合理資金需要,辦理借貸手續。
12、建立貸款登記簿。
13、建立貸款檔案。按借款人分別設立,檔案上要記載借款人的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貸款發放、信用制裁、貸款檢查及經濟活動分析等情況。
14、貸款監督檢查。貸款放出后,對借款人在貸款政策和借款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政策和違約行為要及時糾正處理。
15、按期收回貸款。要堅持按照借款雙方商定的貸款期限收回貸款。貸款到期前,書面通知借款人準備歸還借款本息的資金。借款人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償還的貸款,可以在到期前申請延期歸還,經銀行審查同意后,按約定的期限收回。
16、非正常占用貸款的處理。既要進行監測考核,又要采取相應有效措施,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