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下面6類宅基地不再屬于自己,就連子女也無法繼承,而這些不能繼承宅基地的人最終會被村莊給收回,這樣許多的農民感到困惑,因為這和以前大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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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下面6類宅基地不再屬于自己,就連子女也無法繼承,而這些不能繼承宅基地的人最終會被村莊給收回,這樣許多的農民感到困惑,因為這和以前大不一樣了。
宅基地違規者
我們舉個例子說,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一些其他不相干的東西,宅基地是讓村民建造住房用的,這種做法是擅自改變這個土地的性質,這樣是違法的,這樣的宅基地的性質就屬于非法建筑,如果宅基地是父母的,原則上子女是不能繼承。
農村戶口轉移到城市者
我們大家知道享有農村宅基地的基礎就是村里的集體成員,如果你失去了農村戶口,自然而然的也就無法享受宅基地的權利,這個時候村集體就會收回基地。
五保戶
這個意思就是沒有子嗣的,只是由村集體照顧的成員,在他們去世以后,宅基地將直接收回。
分家以后擁有自己的宅基地者
聽名字我沒遇到這種情況,一般就是一個家庭分成兩個家庭,可能是因為自己的孩子長大了結婚生子了,所以選擇和自己的父母分家,雖然他們有血肉關系,但是他們擁有了兩個宅基地,這就違反了一戶一宅的原則,所以他們就不能繼承。
空著兩年以上的宅基地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假如申請下來的宅基地,但是長期時間沒有使用會被村集體收回,這就是長期閑置的意思,就是超過兩年以上。
超出指定區域的宅基地
現在在農村里宅基地的面積有著嚴格的限制,一些人為了擴大自己的住房,所以擴大了他們的宅基地,私自擴建的部分將超過面積的標準,就不能繼承了,一些專家甚至建議對該地區的宅基地進行征收或者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