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業對居住和公共環境的干擾污染程度將“工業用地”(M)細分為3個中類。界定工業對周邊環境干擾污染程度的主要衡量因素包括水、大氣、噪聲等,應依據工業具體條件及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與指標確定種類劃分。
目
錄
工業用地的分類標準
? |
水 |
大氣 |
噪聲 |
參照標準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
一類工業企業 |
低于一級標準 |
低于二級標準 |
低于1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 |
二類工業企業 |
低于二級標準 |
低于二級標準 |
低于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 |
三類工業企業 |
高于二級標準 |
高于二級標準 |
高于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 |
M |
? |
? |
工業用地 |
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附屬設施等用地,包括專用的鐵路、碼頭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礦用地,該用地應歸入水域及其它用地(E) |
M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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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工業用地 |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業、縫紉工業、工藝品制造工業等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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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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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工業用地 |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食品工業、醫藥制造工業、紡織工業等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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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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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工業用地 |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采掘工業、冶金工業、大中型機械制造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制革工業、建材工業等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