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方:XX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
受讓方:XX物資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
前言
1、甲方轉讓的本宗地因沒有補齊土地出讓金,
土地證沒有辦下來,甲方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即持有的與武漢市XX區人民政府XX街辦事處20XX年8月26日簽訂的《投資開發合同書》,交納部分土地出讓金的收據,武漢市XX區土地局關于對違法用地處理(包括本宗地)的會議紀要。甲方承諾對該塊土地有完全的使用權和控制權。
2、甲方承諾本宗地為工業用地,取得方式是出讓取得,相關手續完備,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即使因各種主客觀原因有不完善處,甲方均為實現本合同目的,均自行承擔費用解決。
3、乙方承諾受讓本宗地的目的是取得符合“兩規”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土地,能在本宗地建設符合當地環保標準的加工、倉儲及物流項目,甲方承諾協調本宗地的用途不限于僅興建安全、健康、環保的農產品食品加工項目及配套設施,實現乙方簽署本協議的目的。
雙方在此條件下,就本宗地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一)、本宗地位武漢市XX區XX街,約30畝,東至湖北XX公司,西至XX公司,南至園區大道,北至XX村,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甲方提供的武漢市XX區XX街規劃土地管理所的證明)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二)、轉讓的本宗地還包括該宗地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構筑物。
二、
土地轉讓價款
(一)、單價每畝XX萬元(工業地價),包括土地使用權,建筑物、構筑物及過戶更名產生的所有稅費,土地約30畝,總價約XX萬(土地面積以土地證為準)。土地面積誤差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二)、付款方式分三期:
1、第一期:。協議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XX萬,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證辦證、更名過戶手續使乙方取得土地證,乙方取得土地證后3日內,甲方將本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沒有任何瑕疵全部移交乙方,雙方簽定移交確認書后,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向甲方支付XX萬元。
2、第二期:乙方在取得土地證并簽定移交確認書后3個月內再支付甲方XX萬。
3.、第三期:乙方在在取得土地證并簽定移交確認書后6個月內,乙方將剩余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三、責任承擔:
交付前本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及本宗地管理、控制過程中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責任,交付次日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特別約定:
(一)、甲方承擔本宗地在辦證、過戶更名等土地轉讓環節所產生的費、稅,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益金、契稅、印花稅、工本費、罰金等所有稅、費。
(二)、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另付甲方本宗地的院墻和建筑物、構筑物XX萬元。
(三)、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完成本宗地新建建筑物、構筑物的申請、報建等手續。
五、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保證條款的不真實,經土地行政管理確認,本宗地不是甲方承諾的實際狀況(土地取得方式:出讓;土地性質:工業用地;土地用途:加工、倉儲及物流項目設施),致使乙方不能實現本協議目的,在三十日內,甲方雙倍賠償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繼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二)、因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辦證、過戶手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違約金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繼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三)、乙方沒有按期支付甲方轉讓款,每遲延一日,支付遲延支付總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以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提交仲裁或訴訟。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附件: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時間:年月日 ? ? ? ? ? ? ? ? ? 時間:年月日
2 ? 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 ? 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鄉(鎮) **村**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肥力水平) :**;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4 ? 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年限
我國土地實行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分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農民土地(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使用權必須先由國家征購,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之后,由國家出讓,才能進入流通。國家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
我國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①、居住用地70年
②、工業用地50年
③、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④、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⑤、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0年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70年。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間屆滿,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在期間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后,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出讓金。這個規定意味著:房屋所有權人對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權,可以超過70年。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分別是: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國大陸法律規定城市土地是歸國家所有,這是當初在房改的時候就碰到的一個回避不了的問題,因為從產權上來說,土地是不能買賣的。當時為了想辦法繞過這個壁壘,這才有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相結合的房改制度。
5 ? 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及哪些稅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及三項稅:
土地增值稅、契稅、土地使用稅。
5.1 ? 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138號)第二條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的規定貴公司不是納稅義務人可不繳納土地增值稅。
5.2 ? 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7]224號)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貴公司應該繳納契稅。根據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貴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區的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5.3 ? 土地使用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7號)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6.1 ? 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6.2 ? 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6.3 ? 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