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轉讓標的中共三宗土地。其中一宗面積為3.009畝,屬工業劃撥土地,土地使用權人登記為沈陽市煤炭工業公司,評估值為44.53萬元;其他兩個地塊均無土地使用證,依據評估報告按劃撥工業用地134畝測算,評估值為2394.68萬元。對上述土地出讓方以標的現狀為準進行轉讓,受讓方應按照土地部門實際規劃面積自行辦理土地使用證,根據最終辦理登記及產權過戶土地實際面積參照評估報告測算值多退少補轉讓價款,土地出讓金由受讓方承擔,其它稅費按照規定雙方各自承擔。 2.本次轉讓標的中有一處房屋建筑物所有權人登記為沈陽市馬古煤礦。其他房屋建筑物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其建筑面積由轉讓方根據施工圖紙等材料測算,未經相關管理部門確認,轉讓方以現狀為準進行轉讓,受讓方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應以房產部門確認面積為準,轉讓價款不因面積變化而調整,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本次轉讓標的中管網埋于地下,無法現場勘查,其長度、管徑等資料由建設方提供,轉讓方不保證其準確性。 轉讓方尚未取得各項建設手續及《供熱許可證》,受讓方受讓標的資產后,需自行辦理相關手續,轉讓方予以配合。 4.意向受讓方應充分關注資產評估報告中披露的不確定事項及瑕疵事項,并對標的物現狀進行詳細查勘。意向受讓方應充分關注相關事項對評估結果及受讓后對生產運營可能造成的影響,并承擔評估基準日后可能發生的資產減值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