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家”,許多農民朋友因特殊情況下需要在本村集體申請宅基地修改房屋,建造自己的幸福之家。那么農村宅基地申請審批的條件有哪些呢?
1.無住房家庭。
2.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居立戶(分戶后父母身邊須有一子女)。
3.因國家建設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4.因自然災害或實施村鎮規劃、土地整理須要搬遷的。
5.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偏小,需要新(擴)建的。
6.遷入農業人員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承包田,同時承擔村民義務,且原籍沒有宅基地。
7.因外出打工、上學、被勞動教養、服刑等特殊原因將農業戶口遷出,現戶口遷回后繼續從事農業生產勞動,承擔村民義務,且無住房的。
8.原本村現役軍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實本村組無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