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抵押貸款的概念和程序是什么樣的?
一、林權抵押貸款概念:
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林地的使用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借款。林權抵押貸款具體是指借款人以其依法有權處分的林權作抵押物向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申請借款的行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不得轉移和轉讓抵押林權,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
二、林權抵押貸款的一般程序為:
1、先與金融機構進行協商,達成貸款意向,一般林業放貸金融機構為農行或信用社;
2、然后找有林業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抵押貸款評估;
3、拿到評估報告后,再將林權證、公司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去放貸銀行辦理抵押申請和貸款申請;
4、銀行受理后,簽訂抵押合同和貸款合同;
5、到當地縣級林業系統辦理林權抵押登記,取得林權抵押證明或他項權證;
6、將林權證、抵押證明(或他項權證)交銀行,銀行放款。
三、申請辦理林權抵押登記,應向林業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1、《林權證》
2、《林權抵押貸款協議書》
3、《林權抵押合同》
4、《借款合同》
5、《森林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6、需提供的其他資料
四、按照《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登記辦法(試行)》的有關抵押貸款程序規定。具體申辦程序為:
1、抵押事項的申請與受理;
2、抵押物的審核、權屬認定;
3、抵押物價值評估及評估項目的核準、備案;
4、簽訂抵押合同;
5、申請抵押登記;
6、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核發抵押登記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