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財政廳省委農工委
川辦函〔2016〕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財政廳、省委農工委《關于盤活農村資產資源增加農民收入的意見》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19日
關于盤活農村資產資源增加農民收入的意見
財政廳 省委農工委
為支持各地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盤活農村資產資源,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新型業態,拓寬農民增收渠道,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三農”工作決策部署,適應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新趨勢,支持各地探索新的機制、模式,盤活農村撂荒土地、閑置農房等資產資源,培育一批與農戶利益聯結緊密、助農增收效果明顯的新型經營主體,發展一批新興產業、新型業態,使其成為農民收入的新支撐,促進農民收入結構優化、增收渠道拓寬,構建農民多元化增收格局。
盤活農村資產,要在全面核實農村集體資產、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基礎上,將集體資產量化到人、落實到戶,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地位,組建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盤活農村資產資源,必須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不動搖,尤其是盤活農村土地資源,必須堅持不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必須符合土地規劃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等。必須堅持合法經營、合理開發利用,嚴格遵守國土資源、旅游、質量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必須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探索,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新型業態。必須堅持以農民增收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完善利益分享機制,增加農民收入。
二、支持盤活的資產資源
(一)農村閑置的校舍、農產品初加工用房、廠房、辦公房等歸村(組)集體所有的閑置房產。
(二)農村老宅老院、農房等歸農戶所有的閑置房產。
(三)未開發利用或閑置的歸村(組)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
(四)農村撂荒耕地、可開發利用林地、宜漁水面等資產資源。
三、支持盤活的方式
(一)股份合作經營。屬于村(組)集體所有且未承包到戶的資產資源,鼓勵以村(組)集體(合作社)與公司(業主)采取股份或股份合作的方式盤活,村(組)集體資產資源打包入股、量化到戶,農戶、村(組)集體、公司按比例分紅。屬于農戶承包經營的資產資源,鼓勵農戶以資產資源入股新型經營主體的方式盤活,農戶按股分紅。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盤活資源要建立對村(組)集體、農戶的保底分紅機制。
(二)集體自主經營。支持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直接盤活資產資源,選準發展路子,突出主業和特色,壯大集體經濟。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要推進股份制改革,經營的資產資源要量化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股份,健全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
(三)租賃托管經營。支持村(組)集體所有的資產資源和農戶承包經營的資產資源通過租賃、托管等多種方式盤活。支持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有實力的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和經驗豐富的務工返鄉農民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轉包村(組)閑置資產資源。租賃托管經營要鼓勵通過二次返利等方式讓農戶充分受益。
(四)其他方式經營。各地要在國家現行法律框架下大力探索盤活資產資源的有效方式,創新盤活資產資源的機制、模式,研究盤活資產資源的具體辦法,多渠道促進農村資產資源開發利用和農民增收。
四、支持盤活的產業方向
(一)鄉村旅游和民宿經濟。支持盤活農村閑置房產,興辦農家樂、鄉村酒店、農事體驗中心、鄉村康養中心等,加強標準化建設、規范化管理,突出農耕文化、農村特色、農家情趣,打造鄉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和鄉村旅游品牌,延伸消費鏈、產業鏈、價值鏈。
(二)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支持利用農村閑置房產及其他資產,統籌規劃建設農產品產地初加工中心、農產品產地配送中心,發展農產品分揀、分級、包裝、貼牌、儲藏、保鮮等,促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管理和農產品直銷、品牌化經營,提升產品附加值。
(三)農業服務業。支持盤活農村閑置房產等資產資源,規劃建設農機作業、訂單收購、代銷代購、代耕代種、統防統治、育種育苗等社會化服務站點,培育專業服務公司、專業服務合作社等經營性服務實體,以及培育專業技術協會、行業協會等服務組織。
(四)農村電子商務。支持盤活農村閑置房產,改造建設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農村電商物流配送站點,發展地方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支持電商下鄉帶動盤活農村撂荒耕地等資產資源,建立大型電商生鮮農產品標準化示范基地,鼓勵電商帶動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農民增收。
(五)農村養老服務。支持盤活農村閑置老宅老院、農房、村(組)集體房產等房屋,興辦養老公寓、養老院、康養中心,為城鎮和農村不同層次養老需求提供規范化、標準化養老服務。支持基礎條件好、區位優勢明顯的地方大力盤活農村閑置房產滿足城市養老需求下鄉。
(六)其他產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盤活農村閑置資產資源興辦鄉村藝術中心、鄉村文化綜合培訓中心、藝術創作基地、文化成果展示(博覽)中心(園)等,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支持盤活農村撂荒耕地、可開發利用林地、宜漁水面等發展特色種養業。支持以家庭農場為載體,發展集產地配送、農村電商、民宿經濟、鄉村體驗等于一體的綜合業態,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五、工作舉措
(一)加大支持力度。各級財政可以探索創新農業產業培育、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等資金的使用方式和重點,對盤活農村資產資源予以傾斜和支持。根據各地推薦盤活農村資產資源經營主體的具體情況,省財政每年度采取以獎代補方式予以適當支持。
(二)建立工作機制。省級層面建立由財政廳和有關涉農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定期會商盤活農村資產資源情況。各地要高度重視盤活農村資產資源增加農民收入工作,認真指導所轄縣(市、區)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具體工作方案,縣(市、區)要明確具體單位推動實施。
(三)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各地要積極引進大型電商企業、星級酒店、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盤活農村資產資源,鼓勵務工返鄉農民工、大學畢業生、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等人員盤活農村資產資源,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鄉村酒店、電商中心等新型經營主體。扶持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參與農村資產資源盤活。對采取股權量化方式和資金收益扶貧方式,對成員或貧困戶增加收入有積極作用的新型經營主體予以傾斜支持。
(四)強化監督和風險防范。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盤活農村資產資源,必須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監督機制,規范內部管理。引進公司或社會資本依法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賃、轉讓等方式盤活農村資產資源,要建立風險保證金制度,確保農戶受益。
(五)總結推廣經驗。注重總結推廣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特別是在健全經營管理制度、利益分享機制和健全工作機制、推動工作創新等方面,要及時總結經驗,分析不足和問題,促進互相借鑒,推動農村資產資源充分盤活,探索走出農民增收的廣闊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