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穩快速的推動土地流轉,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經之路。在這一過程中,涉農金融機構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精準作為,以多方面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模化流轉土地的正常金融需求。農信社是金融支農的主力軍,筆者現結合多年農信社工作經驗,進行如下探討。
一、當前農村金融支持土地流轉存在的主要問題
1. 金融支持土地流轉的積極性不高。
當前,土地流轉主要方向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要行業為規模化種養殖。整體上,農村信用環境欠佳,種養殖行業隨市場波動性較大,風險不確定。加之,農業是弱質行業,自然災害是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常態。這都導致金融機構對土地流轉的信心不足,不愿投入過多資金。
2. 金融創新能力有待提高。
在實踐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存在期限與需求不匹配、抵質押物不足兩大難題。農信社貸款能夠滿足“短、小、頻、急”的融資需求,但難以滿足農業規模化經營的長期投資需求。另外,農村土地承包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宅基地等相關土地權益及其附著物不能設立抵押權,造成新型經營主體缺乏有效抵質押物,大大限制了其貸款能力。
3. 不良貸款占比高影響支農意愿。
經濟下行期間,部分種養殖戶退出市場,企業因銷路不暢出現產品積壓等情況,資金無法及時回籠,金融機構出現不良貸款大幅增長現象。作為支農主力軍的農信社,面對農業的弱質性、周期性及高風險性,支農意愿也在下降,削弱了支農作用的發揮。
二、農信社金融支持的對策及建議
1. 精準識別,由支農向“引農”轉變。針對新型經營主體規模化經營土地產生的貸款需求,應堅持因地制宜、扶優扶強的原則,充分了解貸款對象的經營能力、貸款用途和發展規劃,對其經營風險有所判斷,進而調整優化信貸政策。例如,對轄內的現代型、科技型農字號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引導土地流轉,促進行業多元化發展,打造農信社、土地流轉經濟組織、農戶三方共贏的局面。
2. 精準作為,由被動向“主動”轉變。土地流轉是大勢所趨,由此產生的信貸需求,對涉農金融機構是很好的發展機遇。加之國家已出臺相關政策,要求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探索建立抵押資產處置機制。因此,農信社應主動創新,精準作為;探索與保險公司合作,將土地流轉風險多方轉移;創新信貸產品,擴大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試點土地經營權抵質押,并解決土地流轉抵押物處置及抵押權利變現的障礙;主動為土地流轉主體提供代發工資、開通網上銀行、安裝POS等多元化金融服務。
3. 精細管理,由放貸向“管貸”轉變。只有減少信貸風險,才能為放貸創造良好的條件。要強化事前防范,提升信貸管控水平。要與政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真正實現守信者“處處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