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方式
其主要形式有代耕代種,這是指暫時無力或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經自行協商臨時把承包地交由別人(大多是親友)代耕代種,原承包合同關系不變,時間、條件一般由雙方口頭約定。
轉包、轉讓,以此種方式流轉土地的主體一方是農戶或農民集體組織.
出租、反租倒包.出租是指農戶或集體組織將土地的使用權有償讓與他人的行為。反租倒包是指鄉鎮政府或村組組織先從農戶或集體組織那里租賃土地,然后進行轉租并從中謀利的行為。
互換:單個或者一部分承包戶主動或在集體組織指導下與本集體中的其他承包戶自愿調整地塊,使承包地連片集中的行為.
土地經營模式
農村土地經營模式自新中國成立至今經歷了數個相應的歷史階段,并發展為農村家庭承包經營體制。“耕者有其田”這是第一個階段。它是以政權的力量將土地的地主所有變為廣大農民所有,從而結束了中國2000多年來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形成了個體所有個體經營的新的農村土地制度。
自耕農制度轉變為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這是第二個階段。1979年農村土地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全面推行是中國農村土地制度變遷的第三個階段。該制度使集體土地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農民在承包土地的同時上繳一定的物資和稅收,農民在承包經營期內有較強的自主性,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所種植農作物進行一定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