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相關決定草案,擬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
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選取部分縣(市、區)開展對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的“兩權”抵押貸款試點。試點涉及突破物權法、擔保法的相關規定,需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
根據12月2日國務院第1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草案,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允許以農村承包土地(耕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在天津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允許以農民住房財產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上述調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試行,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說。
據介紹,對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處置,受讓人原則上限制在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范圍內。要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防范金融風險。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需要實現抵押權時,允許金融機構在保證農戶承包權和基本住房權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對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處置,制定與商品房處置不同的規定,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中宅基地權益的實現方式和途徑,保障抵押權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