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租賃合同?
土地租賃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時期內相分離,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間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滿后,土地使用者歸還土地的一種經濟活動。在土地出租的過程中需要合同保障,土地租賃合同指約定出租方在一定時期內提供土地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向其支付租金的合同。
土地租賃合同需要有哪些注意項目?
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應該注意:
1.主體資格:審查產權證上記載的權利人與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
2.租賃期限:注明租賃起止日期和租賃年限。
3.土地信息:列明租賃土地的名稱、位置、面積、質量等級。
其他事項:
1.土地承包合同的內容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與其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簽訂的承包農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協議。
2.土地出租如果是租地開廠,首先看土地的性質是荒地還是良田保護地,良田保護地是不能蓋廠房的,還是一定要看使用權證,地是誰的,最好有當地村委會出面幫你接洽,畢竟是集體你還能有點保障,雖然可能得多花錢。
3.(1)需要附加不可抗拒力,比如地震、火災的責任歸屬,原則上由出租人重建。
(2)如雖經出租人同意,但對產權沒有約定的,產權應歸承租人。對改建、擴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屬物應該有使用權 。
(3)不得在期間內出租其它人。如違約而支付的損失。
(4)雙方應協定發生糾紛訴訟處理的地點、中間人等。
(5)如果合同中止合有沒有承擔的后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