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舉行第93場新聞發布會,解讀《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紓困的通知》,從金融、財稅、保險、用地、項目建設等十個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具體、可量化的政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支持。
隨著農業農村改革的深入推進,湖北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經突破20萬家,是我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力量。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湖北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遭受嚴重沖擊,面臨諸多困難。
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紓困十條”聚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面臨的最大、最現實的困難,精準施策,拿出破解難題的政策措施,不搞穿靴戴帽,十條措施條條都有針對性。
此次主要幫助的對象是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四類主體,主要支持方面是金融支持、財稅支持、要素支撐、服務保障,切實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面臨的困難。
據介紹,省農業農村廳于2月下旬開始,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了調查研究,著手制定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紓困政策,文件形成后多次征求省直相關部門意見。圍繞每一條政策措施,省直相關部門將形成合力,拿出真金白銀、實招硬招,幫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渡過難關。
一起來看
紓困十條具體內容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紓困的通知文件
一、保障信貸供給。統籌中央適度規模經營資金、財政涉農資金、普惠金融專項等相關資金3億元,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實行貼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享受的貸款貼息政策,不與對小龍蝦深加工企業給予緊急貸款和貼息支持政策,對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及年出欄500頭以上規模的豬場給予臨時貸款貼息支持政策等重復享受。(責任單位:省財政廳、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事業發展中心,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延展還款期限。對有發展前景、暫時受困的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通過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給予支持。延期期間免收罰息,利息由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企業雙方自主協商、合理確定。(責任單位:湖北銀保監局、人行武漢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加強融資擔保。加快推廣“農擔信用貸”,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擔保業務,按0.5%的優惠擔保費率進行擔保。對融資需求300萬元以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行無抵押信用擔保,對具有一定規模、帶動能力強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額度可提高至500萬元,擔保額可提高至1000萬元。對受疫情影響嚴重、銀行給予延期還貸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延期還款期間免收擔保費和再擔保費。鼓勵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創新擔保方式,將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生豬活體、養殖保單納入可接受押品范圍,擔保機構擔保費、再擔保費實行優惠,擔保費率按0.5%收取,給予信貸和融資優惠。(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農業擔保公司、省再擔保集團、湖北銀保監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四、鼓勵糧食生產。繼續實施2018年稻谷補貼實施政策,水稻生產功能區的縣(市、區)根據實際種植面積給予補貼。對2020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種植的早稻,納入我省稻谷補貼范圍予以支持。(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恢復生豬生產。支持市縣政府統籌中央預算內投資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補助資金、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對2020年底新建、改擴建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按新增產能給予一定補貼。對從省外引進原種豬的給予一定補貼。(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事業發展中心,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發展生產服務。省財政繼續籌措資金,對市縣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予以財政獎補。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提供深耕深松、秸稈還田、施用有機肥、工廠化育供秧、烘干貯藏、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的,每畝最高可補貼100元;提供環節服務的,每畝可補貼10至20元。具體補貼對象、標準及方式由縣(市、區)政府確定。鼓勵線上銷售,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統籌相關資金,根據當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產品電商交易平臺銷售情況采取適當激勵措施。(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七、減輕主體負擔。落實蔬菜和鮮活畜禽及其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政策。疫情防控期間,飼料生產企業符合條件的依法享受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2020年,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報省稅務機關批準,可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自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保的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已繳納的按程序退抵;按規定執行減半征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政策。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保保險費的,可給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免收3個月租金,再減半征收6個月房租。(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政府國資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八、優化保險服務。推進落實44個縣(市、區)規?;守i保險工作,確保試點取得實效,并根據試點情況不斷調整完善政策。將油菜保險試點范圍擴大到全省,實現應保盡保。(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湖北銀保監局等,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九、強化用地保障。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須恢復原用途。新編縣鄉國土空間規劃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促進鄉村產業發展,支持各地開展“點狀供地”。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用閑置宅基地和農房資源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加強項目扶持。積極支持有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接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農業產業強鎮示范建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技推廣、輪作休耕、耕地質量提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等財政支農項目,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機購置補貼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疫情期間省防控指揮部、省政府出臺的支持中小微企業恢復發展的其他政策措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涉農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可參照享受。以上政策執行期限暫定為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國家和省有關文件對具體政策措施有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