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農業農村部網站發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568號建議的答復》,就提出的關于加快制定出臺肥料管理法律法規的建議,經商市場監管總局,做出了答復。具體答復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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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是最重要的農業投入品,設立準入門檻、制定專門法規是世界肥料管理的通行做法。近年來,農業農村部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推進肥料立法工作。
一是加強肥料管理制度建設。依據現有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部職能配置規定,規范肥料登記管理,提升肥料登記管理與服務水平,完善肥料登記技術標準體系,支持各地出臺肥料管理的地方法規。
二是加強肥料立法工作研究。組織專家開展“中國肥料管理制度及肥料立法課題”研究,對我國肥料管理制度現狀及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分析借鑒國際肥料管理的成功經驗,提出完善肥料管理制度的建議。
三是完善法律法規體系。2007年底,農業部起草完成了《肥料管理條例(送審稿)》,經國務院法制辦審查后,形成了《肥料管理條例(草案)》。其內容包括總則、登記、生產和經營、科學施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七章六十三條,主要確定了肥料調整范圍,設置了肥料登記、生產、經營、施用和監督管理等制度。2008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對《肥料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提出對《條例(草案)》作進一步研究。按照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市場監管總局積極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修訂工作,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修訂工作,并配合農業農村等部門做好《肥料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開展肥料立法有關工作,推動《肥料管理條例》盡快制定出臺。一是從肥料管理整體工作入手,結合行政審批改革,借鑒其他農資產品和其他國家地區肥料管理經驗,統籌規劃肥料登記管理,引導產業健康協調發展;二是研究建立肥料登記目錄管理、肥料登記審批、肥料標簽標識管理相結合的管理制度;三是明確職責、規范程序,強化執法管理,加強證后監管,建立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執法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