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問題
(一)流轉機制不夠健全,操作流程不夠規范。
由于缺乏明確的政策和法律規定,江門市土地流轉市場還不完善,缺少土地流轉服務平臺,流轉信息不暢,農戶對土地流轉對象與范圍選擇余地小,流轉形式以出租、轉包和入股為主,相當一部分流轉還是在鄰里和親戚之間進行,處于自發、分散、無序狀態,難以通過有效的流轉實現農地資源的優化配置。特別是發生在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通常采用口頭協議的方式私下進行,為日后土地糾紛留下隱患。
?。ǘ┩恋爻善鬓D困難,業主開發難成規模。
有些農民思想觀念不夠解放,同時對有關政策法規理解不透,擔心土地流轉后會喪失土地的承包權,失去生活的基本依靠,加上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下,土地分戶經營形成分散性、隨意性的特點,造成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不能談妥,導致土地規?;?/a>流轉難以實現,制約了規模農業經濟的發展。
?。ㄈ┓找庾R有待增強,管理力度仍需加大。
國家免征農業稅及一系列支農惠農強農政策實施以后,江門市農村代耕農、農村土地流轉糾紛、征地款分配等“維權”問題逐步顯現出來。雖經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努力調處而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不少難題。如何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簡化辦事程序和手續,營造廉潔高效的服務環境;如何加大對土地流轉制度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使土地向業主集中成為農民的自覺行動;如何使土地流轉管理工作機構人員及經費投入與面臨的艱巨任務相適應等問題都應引起重視并加以解決。
?。ㄋ模┌l展效益農業與糧食種植存在矛盾。
江門市土地流轉的絕大部分土地都是用來發展效益農業,用于糧食種植的只占很少一部分。但保證一定的糧食生產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和國家穩定的重要前提,如果流轉土地全部用于非糧食生產,會對保證國家的糧食安全造成一定影響。因此,如何有效地激勵土地流轉進行糧食種植是需要認真考慮的一個問題。
(五)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的其他問題。
一是截留、挪用農村土地流轉收益,損害農民利益。二是隨意變更甚至撤銷農戶的承包合同,強迫承包農戶集中流轉。三是借農村土地流轉,改變農村土地農業用途。四是一些村委會、村民小組及農戶與代耕戶簽訂低價流轉合同,未曾考慮到土地的升值問題,容易引起合同糾紛。
二、有關建議
?。ㄒ唬┙∪恋亓鬓D制度,規范土地流轉行為。
進一步穩定土地承包經營關系,完善土地流轉的檔案規范管理。加強土地流轉各個環節的管理指導,保障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規范、有序進行。進一步加大對有關政策法律規定的宣傳力度,消除農民的誤解,引導農民打破小農經濟意識,主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促進土地流轉與優勢產業開發相結合,實行相對集中、連片開發、規模經營,不斷發揮規模經營效應。
(二)大力發展鎮村經濟,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
要使土地流轉速度加快、規模增加,實現土地集中成片流轉,必須鼓勵和支持符合產業政策的鄉鎮企業發展,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和服務業,有序引導鎮村二、三產業載體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大力實施“千企扶千村”就業工程,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再就業,達到“培訓一人、轉移就業一人、脫貧一戶、提高一家收入”的效果。
?。ㄈ┙?a href="http://www.tutoriz.com/tags/254/">耕地保護基金,切實保證糧食生產。
按照“誰耕種,誰受惠”的原則落實種糧補貼等惠農政策,同時,探索建立以糧食生產為基礎的耕地保護基金,對進行規模經營的糧食種植行為給予財政補貼,既保護糧食種植者的積極性,又促使一批流轉土地加入生產糧食的行列。
?。ㄋ模┓e極引導土地流轉,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在土地流轉中,必須始終堅持平等協商、自愿有償、流轉期限不超過原承包合同規定期限、以及不改變所有權和土地農業用途等原則,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不搞硬性流轉,切實保障農戶的合法權益。政府不應過深地介入到土地流轉的經營活動中去,而應為土地流轉雙方提供信息溝通、法律咨詢、價格評估、合同簽訂和鑒證、矛盾糾紛調解處理等服務。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歐廣源在江門調研農村土地流轉情況時指出,農村土地的流轉是“流則活,不流則不活”。只要我們嚴格按照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三不得”原則,尊重農民的意愿和創造性,鼓勵他們積極探索土地流轉的有效形式,由此,“農村、農業、農民”就一定能轉出一片艷陽天。